潍坊科技学院二级学院考核评价办法
 (修订稿)
 
 为进一步科学全面地评价二级学院办学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调动二级学院发挥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提高执行力,不断提高二级学院办学成绩,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二级学院考核评价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学校所有二级学院(不含公共教学部门)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评价采取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弄虚作假,不主观臆断,坚持以事实、成绩、数据为依据,努力使评价做到真实、客观、准确、公正。
 (二)注重实绩原则:重视对院系工作实效和工作成绩的考核。
 (三)激励性原则:在严格考核评价的同时,对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院系予以奖励。
 (四)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价过程中,既要使评价标准定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又要考虑不同工作的差异性,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三、考评指标及权重
 
  
   
    序号  | 
    考评指标  | 
    权重  | 
   
   
    1  | 
    教学工作  | 
    30%  | 
   
   
    2  | 
    学生工作(包含心理健康教育)  | 
    20%  | 
   
   
    3  | 
    科研工作  | 
    15%  | 
   
   
    4  | 
    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  | 
    10%  | 
   
   
    5  | 
    党建工作  | 
    10%  | 
   
   
    6  | 
    招生工作  | 
    10%  | 
   
   
    7  | 
    宣传工作  | 
    3%  | 
   
   
    8  | 
    办公室卫生与文化建设  | 
    2%  | 
   
   
    9  | 
    加分项:院系重点(特色)项目  | 
    0.5-2分  | 
   
  
 
 四、考评方法
 二级学院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项指标由各相关处室制定实施细则,组织考评,成绩汇总到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排出二级学院考评名次。
 (一)教学工作由教务处依据教学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二)学生工作(包含心理健康教育)由学生处依据学生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三)科研工作由科研处依据科研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四)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由校企合作与就业办公室依据校企合作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五)党建工作由党建办公室根据党建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六)招生工作由招生处依据招生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七)宣传工作由宣传部依据院系宣传工作考评细则组织考评;
 (八)办公室卫生与文化建设工作由工会依据办公室卫生和文化建设检查细则组织考评;
 (九)院系重点(特色)项目,每学期由各二级院系进行申报或由学校进行安排,结项后组织相关处室组成评委进行分值认定。
 (十)考核统计方法
 1.前8项工作分单项进行排名,得出排名分值,再由排名分×单项权重,得出该院系单项分值。例如:假设12个院系参与教学工作单项考核,则第1名排名分为12分,第2名排名分为11分.......,最后1名排名分为1分,则教学工作单项分值第1名为12×30%=3.6,第2名为11×30%=3.3.......,最后1名为1×30%=0.3;
 2.第9项工作按实际分值计入,具体分值由相关处室组成评委会进行认定;
 3.各院系最后得分是各个单项分值相加之和。
 纳入考核的检查项目由校务委员会确定,由负责检查的处室制定科学的扣分标准,依据检查标准执行,各单项分汇总到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由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上述计分办法在学期末计入二级学院总评。
 五、考评结果使用
 1.与二级学院经费、教师绩效工资、评优评先名额挂钩,分为3等。一等3个,系数为1.1;二等6个,系数为1;三等3个,系数为0.9。
 2.作为评选优秀二级学院的重要依据,考评成绩运用于院系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业绩项)。优秀二级学院的评选实行一票认定和一票否决制,一票认定项为考研工作,由教务处确定。一票否决项为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违反安全稳定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二级学院中层干部被上级纪检机关通报批评的,优秀二级学院评选一票否决。
 六、解释
 本办法由负责考核的处室和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注:2017下半年修订,2018年7月使用